今天一起去美麗華看了death note的下集,心裡有些想法。 不論是原作或是修改了不少內容的電影版,這部作品都有針對社會上所普遍存在的,認為「法律是無用的」、「法律都是保護壞人的」這樣的想法,有不少的著墨。「法律是保護壞人的嗎?」「當然不是」這樣的對話可能太陳腔濫調了。但會令人震驚的是,「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的」這句話,錯誤的程度只怕不會比相反的主張來得低。
以刑事訴訟法的精神而言,除了「維護人權」這面抽象的大旗之外,絕大多數的規範其實的的確確都是從「保護被告、限制國家偵查犯罪的權力」這個點來出發的,理由很簡單,就是因為人人都可能成為被告,但是被告卻很可能不是有罪的。如果 不立法約束國家在犯罪偵查過程當中的的行為,那麼擁有無限權力的國家機器就會成為人民可怕的夢魘。相對地,也可以說,刑事訴訟法的精神,是建立在「相信在節制國家偵查、審判權的前提之下,犯罪仍然是可以被發現、被訴追、被制裁的」,這樣一個正面積極的觀念之下。可惜的是,對於多數人而言,每天在身邊就能看 得到、無所不在的種種罪行,是否能夠被更有效地被消除,似乎總是遠比那遙遠的人權維護、國家權力節制要來得更重要、更值得被關心。
說到這兒,就讓我想起另一部讓法律制度為人討論、甚至為人批評的作品--「白色巨塔」。劇中主角財前五郎在被判有罪時,在法庭上大聲抗議「法律不是人人平等的嗎?為什麼大醫院主治醫生的他,就必須要負擔更重的義務」。這樣的說法乍聽 之下言之成理,也令很多粉絲們為之動容。然而事實上,法律是平等地要求所有人,都要負擔「自己能力範圍所及的注意義務」,因此有著專業技術的財前,也就因 而「很公平地」被要求承受更多的義務。
人類對於不了解的事物總是感到恐懼,對於權力則更是感到不信任。很不幸的是,「法律」這個東西正好同時具備這二種特性,也因此同時承受了這二種負面的情緒 ,這或許稱得上是法律的原罪,但也突顯出法治教育的重要性,是值得我們不斷去努力的。
Alle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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